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郵區(qū)中心2024年平刷分發(fā)服務外包采購項目(二次)中標候選人公示
編輯日期 2024-03-12 閱讀次數(shù):2241 次
一、項目相關情況
項目名稱: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郵區(qū)中心2024年平刷分發(fā)服務外包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ZXCG2024003/JQ-2024-025
招標(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招標(采購)公告發(fā)布日期:2024年3月4日
開標(采購)日期:2024年3月11日
中標(成交)候選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標(成交)候選人:安徽徽商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標(成交)候選人:合肥市瑞郵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4日
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函中應明確提出自身權益受到損害的事實與理由。
二、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三、聯(lián)系方式
采購人: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郵區(qū)中心
詳細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高新產業(yè)園區(qū)汶水路與仙霞路交口東北角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濱湖新區(qū)云谷路云谷名庭東門斜對面B03棟6樓
聯(lián)系人:孫工
電 話:0551-63813617、18655113835
日 期: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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