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合肥市廬陽區(qū)三國城路兩側苗木轉讓公告
編輯日期 2021-04-02 閱讀次數:3064 次
序號 |
內容 |
說明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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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項目名稱 |
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合肥市廬陽區(qū)三國城路兩側苗木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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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項目編號 |
JQHF-202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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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委托方 |
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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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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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委托代理機構 |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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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公告及競價要求 |
1.公告期:2021年4月2日9:00始至2021年4月9日17:00止。 2.競價方式:現場遞交紙質競價文件 3.競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4月13日14:30始至2021年4月13日15:00止。 4.競價地點: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E座26層2609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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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 |
位置 |
株數 |
轉讓底價 (萬元)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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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廬陽區(qū)三國城路兩側苗木 |
合肥市廬陽區(qū) |
791株 |
15.517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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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底價參考資產估價報告(報告編號:金泉評報字[2021]第0402號,苗木株數791棵,評估價15.517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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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
1.轉讓價款為成交金額,在合同簽訂時與履約保證金一并一次性支付。 2.受讓方向轉讓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終止且無受讓方責任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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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用途要求 |
1.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 2.對林木的處理為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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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對意向方資格的要求 |
1.符合下列條件,并是依法設立、有效存續(xù)的境內企事業(yè)法人、其他組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參與競價。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登記與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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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
對意向方的特別要求 |
(一)意向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轉讓標的,就轉讓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標的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完成登記的意向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轉讓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轉讓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二)本次轉讓以移交時的實際現狀為準。實際移交數量與本公告中公示數量存在差異的,以實際移交數量為準。轉讓林木之外的建筑物、附屬物(如道路、綠化、空地)均不在轉讓范圍內,轉讓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及服務。 (三)受讓方須接受當地政府、相關主管單位及轉讓方的管理,合法采伐、按期采伐、按轉讓方規(guī)定完成采伐(移植)及運輸。 (四)《林木轉讓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受讓方投入的土地平整部分及地上作物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轉讓林木所在土地在合同終止后3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五)受讓方自成交公告期滿且無異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訂轉讓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將移交相關管理部門處理。 (六)其他: 1、砍伐(移植)樹木后,要求全部清理運出現場(包括現場短枝)。 2、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將所成交標的物移出現場,否則,轉讓方有權無償予以清除。 3、受讓方砍伐(移植)時須做好現場交通疏導工作及現場警示標記,在確保安全情況下盡量減少對周圍人、車交通影響。 4、妥善處理好各類電線、電纜與樹木砍伐(移植)之間的矛盾,不得出現剪斷、拉扯、掛擦電纜等情況。施工中如出現損壞電力、通訊等管線及道路等需立即通知轉讓方,并承擔修復費用及相應責任。 5、施工時處理好與周邊道路、車輛、行人的關系,避免擾民時間發(fā)生,如出現糾紛、傷人、傷物等事件由受讓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 6、施工過程中如因受讓方原因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影響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 7、因本項目靠近道路旁,特別注意道路行車安全,因受讓方砍伐(移植)造成的樹木砸中行使車輛等問題,一切責任由受讓方負責。 8、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林木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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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
受讓方確定方式 |
本項目采取現場提交紙質文件報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受讓方(項目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低于公告低價的為無效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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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
交易保證金支付與處置 |
1、意向方須于2021年4月12日17:00前,通過本單位賬戶采取本地轉賬、異地電匯的形式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指定賬戶匯入交易保證金(收款單位: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合肥置地廣場支行;賬號:1827 5666 3492)。意向方不得以現金形式且不得由他方代為繳納交易保證金。 2、按公告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受讓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自行轉為履約保證金,其他意向方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確定受讓方后5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不計息)。 3、經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訂《林木轉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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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
報名登記 |
報名時間:本項目公告期內 報名地點: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E座26層2608室 報名費用:200元人民幣,報名時以現金繳納,售后不退。 報名登記時應攜帶: (一)企事業(yè)法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法人證書復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③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⑤承諾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請登記時應攜帶: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授權委托書(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④承諾函(格式附后)。 上述資料為復印件的,應加蓋意向方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簽字)。 注:未報名的意向受讓方,不參與本次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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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
競價程序 |
1.競價方式:現場遞交紙質競價文件 2.競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1年4月13日14:30始至2021年4月13日15:00止。 3.競價地點: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E座26層2609室 4.競價文件遞交要求:競價文件一正二副,密封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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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
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fā)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E座26層2608室;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業(yè)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和本人身份證,受讓方為自然人的須攜帶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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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
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fā)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區(qū)懷寧路288號置地廣場E座26層2608室。 (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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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
交易服務費收取 |
本項目交易服務費3000元整。受讓方在領取成交通知書前支付,由競價方在報價時綜合考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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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
其他說明 |
(一)意向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自行聯系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進行現場踏勘。 (二)任何要求澄清招標公告的意向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三)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以下網站上及時發(fā)布: 安徽省林業(yè)局網站(http://lyj.ah.gov.cn/) 安徽省招標投標信息網(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網站(http://www.ahlygk.cn/)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http://www.177st.com/) 該公告內容為轉讓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方具有約束力。意向方應主動上網查詢。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四)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fā)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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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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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 |
聯系人:孫工,聯系電話:13956929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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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許工,聯系電話:15209828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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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 |
安徽省林業(yè)高科技開發(fā)中心
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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